12月2日,江西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江西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规划提出,到2025年,努力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制机制建设走在先,民族地区在全省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体系能力建设作示范,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示范。
规划明确了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基层化、常态化、使命化全面推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纵深推广,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巩固,民族地区生态推动、科技驱动、创新带动发展新态势逐步形成,促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规划强调,要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健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民族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各省级职能部门给予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民族工作重点支持。要强化资金保障,重点支持民族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支持民族地区教育等公益性事业发展、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要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培养锻炼。要加强规划监督评估,建立健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的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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