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作春泥更护花牟定县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典型案例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发布日期:2022-03-23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年来,云南省牟定县司法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尊崇法治、厉行法治”贯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全过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2017年被命名为“楚雄州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020年牵头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2021年被州委表扬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

 

  法润民心植厚土

  把党的政策、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宣传融入民族歌舞中,通过歌舞传法、寓教于乐的方式传播法治精神,培育法律信仰,普及法律知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举办“读书识字学法班”,制作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阵地标识牌、村规民约牌等300余块(条),提升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以“正月十五”“三月会”等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中华优秀文化元素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法治主题公园、龙川河法治文化长廊、闻知村法治文化庭院等法治文化阵地14个,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五年来,累计开展乡村干部和法官、检察官、律师、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普法宣传3000余场,受教育群众25.2万人次。

  依法行政惠民生

  积极履行政府法制职能,积极推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总量和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逐步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2021年10月被国家司法部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县。

  止定纷争促和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完善、健全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的对接机制,推动边界协作联调,有效化解边界纠纷和民族聚居地的纠纷。“十三五”期间,共调解矛盾纠纷17500件,调处率和成功率达到100%和98%,防止民转刑案件50件100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0件30人,防止群体性事件18件230人。

  法律服务帮维权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合理布局和调整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建立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做到应援尽援,依法施援。“十三五”以来,共为自然人、法人提供诉讼代理18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办理公证2500余件,维护合法利益9000余万元。

  帮扶矫正不抛弃

  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现实状况,创新实施心灵洗礼、融入社会、安身暖心工程,认真开展每月“8小时”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使他们在劳动中得到锻炼,改造转化。采用“培训+安置+输出”的模式,帮助无收入来源、年老体弱的19名安置帮教对象申请低保,帮助8名无住房的安置帮教对象申请安居房建设项目,协调解决建房资金40余万元,让其就业、住房、生活有保障,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谐进步。

(牟定县司法局供稿)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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