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湖北实践
来源:中国民族报 李智 刘明亮 关迎 发布日期:2022-07-05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年来,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

  加强党的领导,谋长远之策


武昌市起义门社区各族群众集体过生日。

  湖北省委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省工作大局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省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民宗委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实施重大政策、重要项目、重点工程。省政协组织开展专题协商,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

  近年来,湖北省召开了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出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实施武陵山片区基础设施领域五年攻坚计划等重大举措,编制“十三五”“十四五”民族工作、援藏援疆工作等专项规划,明确了湖北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路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调研,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合力抓好落实,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增进文化认同,行固本之举

湖北文理学院格桑花支教团队指导学生开展科创活动。

  湖北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荆楚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推进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创新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安排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加强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组织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湖北卷》《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湖北卷》;咸丰唐崖土司城址与湖南永顺老司城、贵州播州海龙屯遗址一并作为中国土司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64个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以长江三峡、恩施大峡谷等旅游走廊为依托,联动配套16个文旅融合项目和旅游线路,突出树立了昭君故里、恩施女儿会等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

  湖北省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将民族地区作为红色旅游重点区域,纳入湘鄂川黔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全省红色旅游专项规划,支持宣恩、咸丰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截至目前,建成红色文化传承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非遗传承基地等1300多个,发现和培养80多名民间艺术大师、160多名非遗项目传承人。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开展文艺轻骑兵下乡活动,推出《唐崖土司夫人》《老兵》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艺精品。2020年,湖北籍作家创作的《父亲原本是英雄》《那条叫清江的河》获得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成功举办九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各类少数民族文化体育赛事并屡获佳绩。

  促进共同富裕,建久安之势

  湖北省推动民族地区全面融入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积极对接东部产业转移,打造湖北西向南向开放的桥头堡,制定差别化区域扶持政策,深化拓展对口支援工程,实施省内部分经济较发达市、县对口支援民族地区,落实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和区域协作工作机制。

  2018年至2021年,湖北省财政统筹安排民族地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57.05亿元,筹措各类专项资金190.84亿元,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连接周边中心城市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快形成,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21年,民族地区经济总量达到1600亿元,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4054元、13307元,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湖北省厚植生态底色、加快绿色崛起,推进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全省民族地区所有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60天,恩施州获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推动深度互嵌,成长久之业


恩施枫香坡侗寨发展乡村旅游。 湖北省民宗委供图

  湖北省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将创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评价考核体系,推动民族地区与散居地区并重、农村与城市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聚合社会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湖北顺应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趋势,配合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有序推进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与浙江、新疆开展“民族团结共建·东西部劳务协作”“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共享”等系列活动,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累计吸纳新疆籍有组织转移劳动力近2.5万人,为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200多个。与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四省区建立省际沟通协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新疆工作站,设立78个培训点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政策培训,举办“鄂博·楚星少年手拉手”“湖北山南·民族团结代代传”“楚商鄂企进山南”等系列活动,完善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医疗等援藏工作机制,拉紧东中部与西部地区区域合作的纽带,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截至目前,湖北省有12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25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恩施州等47个地区和单位、武汉西藏中学等5个教育基地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07个先进集体、260名先进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命名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706个。

  强化法治保障,提治理之能

  湖北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调整完善民族政策法规,制定了49部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并将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纳入各级政府五年普法规划、纳入各级人大常委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纳入各级政协年度视察调研计划,一体推进。加强智能治理,搭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民族事务管理大数据平台,将民族事务纳入平安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与“雪亮工程”等省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共享,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建立健全民族关系监测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民族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原则,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案事件、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切实维护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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