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黑龙江省民族宗教委获悉,黑龙江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推进民族工作部门机构建设和职能转变放在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修订省民宗委“三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黑龙江省委高度重视省民宗委机构编制修订工作,对标对表国家民委“三定”方案推进修订工作。积极沟通了解各省(区、市)民族工作机构编制情况,广泛学习借鉴。深入开展省内民族工作机构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统筹省、市、县三级民族工作机构编制工作。省民宗委根据任务实际优化内设机构,设立民族工作处6个,确保与国家民委内设机构职能对应。在1个市、1个县开展修订民族工作机构编制工作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做法。
黑龙江坚持工作统筹,同步指导各市(地)委编办、统战部(民宗局)开展修订工作,积极探索增加事业编制,补充行政编制力量不足的办法。全省有3个市(地)、31个县(市、区)设立了民族宗教服务中心,解决了基层民族工作力量不足、基础薄弱的问题,确保党的民族工作在基层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负。按照“领导小组议大事、工作机制抓日常”的工作分工,黑龙江成立省固边兴边富民行动协调小组,实行省民委委员制、省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推进专项工作有抓手、落实民宗工作有协调”的工作局面,推动民族工作融入大统战工作大局,实现民族工作由“部门工作”到“党委工作”的升华,构建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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