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民族报社合办】唐修《周书》的恢宏格局和民族见解
来源:中国民族报 朱露川 发布日期:2023-12-06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在唐修“五代史”(梁、陈、北齐、北周、隋)中,北周史即《周书》(亦称《后周书》)有其修撰上的特殊考量,这主要是出于唐朝统治者的先祖李虎、李昞曾在西魏、北周建功立名,即史官上奏请修时所说的“国家二祖功业,并在周时”。因此,《周书》担负着表彰祖宗功业、论证“北魏—西魏—北周—隋—唐”之正统传承的任务,从而该书的修撰极受唐初统治者重视,特派被推举为史官之首的令狐德棻主修,以唐太宗颇为赏识的大臣岑文本辅之。在此背景下,《周书》所表达出来的对历史形势的判断、对民族融合的论述以及对北周制度的关注,集中地反映了唐初统治者对北周历史的态度。

  确立北周的历史地位

  北魏末年,统治阶层内部矛盾突出,六镇起义后,北魏国力锐减,大权旁落权臣高欢之手。永熙三年(534年)魏孝武帝元修出奔长安,投靠关中地区的宇文泰,后被其鸩杀。高欢在元修出奔后,立元善见为帝,建立东魏政权,定都邺城。此后一年,宇文泰扶持北魏宗室元宝炬为帝,建立西魏政权,定都长安。公元550年,高欢之子高洋篡位,建立北齐。公元557年,宇文泰之子宇文觉在宇文护等人的拥护下篡位,建立北周。至此,在中国的北方,先后形成了东魏—北齐、西魏—北周相对峙的格局,自魏孝武帝出奔(534年)至北周建德六年(577年)灭齐,共持续44年之久。在北周受禅于西魏的同一年,南朝陈霸先代梁,建立了陈。于是,北周与北齐交往的同时,也与南朝陈交往,形成了东—西、南—北都有交往的政权格局。

  唐承于隋,隋由北周而来,北周则由西魏而来。因此,对宇文氏所掌控的西魏政权及其建立的北周政权的历史地位作出明确的定位,是《周书》修撰中所要处理的重要问题。对于上述纷乱交错的历史形势,《周书》作者提出了“周室定三分之业”的观点,这不仅指出了北齐、北周与南朝陈成“三方鼎峙”的割据形势,更重要的是强调了北周的建立在这一历史格局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为了呈现北周的特殊历史地位,唐代史家为《周书》规划了复杂而恢宏的叙事格局:纵向上追溯西魏末年史事,横向北与东魏、北齐有所关涉,南与梁、陈、后梁(萧梁宗室萧詧于荆州另立后梁小朝廷,存在30余年,后灭于隋。)相关,向下至隋文帝开皇五年。合而观之,《周书》的叙事,直接或间接地与七个王朝政权相关联,这在中国古代史学的叙事上,应为最复杂的格局之一。由此亦可见史家的全局器识对于史书叙事格局周密细致的规划,以及与此相连带的叙事体例的制定和运用复杂而有序,宏大而不失细微, 以史书体现了北周特殊形势的历史面貌。

  北朝制度文明演进的记录

  北周之所以能够奠定“天下三分”格局,建立一代霸业,主要得益于宇文氏统治集团在制度改革上的积极推进。因此,这也是唐初史家研究西魏北周历史、展开历史撰述的重点。《周书·卢辩传》详记累世儒学的卢辩依据《周礼》为北周制定六官制的具体条例,推进了宇文氏统治集团对中原文明的制度认同。又如《周书·侯莫陈崇传》篇末详细著录“八柱国”“十二大将军”,为后世认识和研究府兵制提供了十分珍贵的资料。再如《周书·柳虬传》记述柳虬上疏论先秦史官南史、董狐“直笔于朝,其来久矣”的史学传统,建议改革史官制度并得到推行,柳虬本人则以秘书丞监掌史事,反映了史官制度的延续性发展。

  当深入梳理唐修《周书》中关于西魏、北周时期官制改革的重要文献,可以从“西魏—北周”时期的一系列制度中,清楚地看到隋唐三省六部制的历史渊源。

  “天下一家”的民族观念

  自东汉末年以来,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同中原民族不断融合,封建化程度不断加深,《周书·异域传》正是这一历史过程的真实记录,其中对鲜卑、匈奴、羌等在南北朝时期的演变与发展作了条分缕析的记述,将这些记述与前代正史关于少数民族的记述相结合,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各民族自古以来就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是突厥、稽胡的历史第一次进入到正史的撰述,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与《周书》同时修撰的《梁书》有诸夷传,《隋书》有东夷、南蛮、西域、北狄等传,这在总体上反映出唐初史家对中原周边各民族及其政权、对南北关系、对历史经验的认识,是盛唐气象投注在史学上结出的硕果。

  《周书》不仅描述了南北朝时期民族融合的概况,而且基于“浇淳之变,无隔华戎”“戎夏离错,风俗混并”的历史与现实,提出“见几而作”“相时而动”,以不变应万变的民族政策主张。《周书》还肯定了北周统治者“德刑具举”的民族政策,反映出唐初史官对民族融合的理性看法,继承并发展了“天下一家”的民族观念。

  《周书》中讨论了造成“诸夏”和“荒裔”民族差异的原因,指出不同的自然条件,如水土、雨露、山川等,造就了不同风俗习惯与特性。同时,如同封建时代的其他多种历史撰述那样,《周书》也未能脱离天命论的束缚,这是古代统治阶层历史观方面的局限。

  从总体上看,《周书》所论,在唐代诸史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其关于地理条件与民族风俗的论述,至中唐名相杜佑修撰《通典》时,进一步形成了“中华与夷狄同”的理论表述。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中国史学撰写多民族历史的传统及其当代价值研究”(项目号21VMZ013)阶段性成果。】

(编辑: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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