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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印看新疆:历史的印记 文化的认同
来源:中国民族报  王莎  发布日期: 2025-06-06 浏览(0)人次 投稿 收藏

  官印是古代印信的一种,是中央及地方政府对下级授权的正式方式与凭据,各级官吏依此行使权力。

  说到官印,很容易让人想到通关文牒。《西游记》中就反复出现“通关文牒”这一物件。简单来说,通关文牒就是加盖官印的通行证。唐玄奘去“西天”取经,必经西域,而西域的地方政权何以知道他的身份,让其通行并给以优待?所凭者不过就是他手上的通关文牒。

  《西游记》讲的是故事,也有史实。汉代以来,在新疆颁授的各类官印,是历代中央王朝有效统辖新疆的明证,是新疆各民族国家认同、文化认同的历史见证。


  颁发印绶——汉朝统辖新疆的历史见证

  在我国古代,印章的起源非常久远。据文献记载,先秦时代就已出现印章,至春秋战国时期,印章已大量使用。印章的出现,产生了与之有关的印信文化。印信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印包括官印与私印,其称谓、材质、形制、字体、文字内容等在不同时代均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说文解字》释“印”为“执政所持信也”;《释名》释“印”为“信也,所以封物为信验也”。中国传统印信文化中,“印”与“信”密切相关。

  印信在我国历史上备受重视,其中,官印是最有权威、代表权力的印信。官印是行政关系中权力的象征,代表官方凭信的效力,具有承诺效力和政令效力。

  西汉统一西域后,于公元前60年设立西域都护府。汉朝统领天山南北,最重要的方式是册封。新疆各地首领持有或者佩戴汉朝中央王朝颁发的印绶,标志着他们已被纳入汉朝的官职体系之下,可代表中央行使地方行政权力,而印绶则是官方凭信。

  《汉书·西域传》中多处记载汉王朝给西域各首领颁发印绶:如汉昭帝时,册封扜弥城邦的太子赖丹为校尉将军,在轮台屯田,“佩汉印绶”;汉宣帝甘露元年(公元前53年),解忧公主侍女冯嫽“锦车持节”,册立乌孙的大小昆弥,“皆赐印绶”。《汉书·王莽传》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派人“赍印绶,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蛮夷,皆即授新室印绶”等。

  新疆考古遗址出土了大量汉代印章。出土于新和县遗址的驼纽铜印“常宜之印”,“常宜”是“常宜子孙”的缩写,是中国旧式大家族的观念。1959年在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发现的“司禾府印”,经初步研究,应是汉代管理屯田机构的印章。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发现的“李崇之印”,是西域都护李崇的私人印信。该印发现于当年的西域都护府所在地。沙雅县于什格提遗址出土的“汉归义羌长印”,是汉王朝颁给活动于今南疆地区的古代羌人首领的印章。这些印信从不同角度证明了汉代中央政权对新疆实施管理的历史事实。

汉代“常宜之印”,驼纽铜印,阴刻篆书“常宜之印”四字。

满、蒙古、维吾尔、汉四语对译的“总统伊犁等处将军之印”,是我国仅存的一方4种文字对译的将军印。其实际使用时间近半个世纪,使用它或其名义上的印主有荣全等13位将军。

  官印——历代王朝经略新疆的重要标志

  官印是历代中央政权有效治理新疆的重要标志之一。西汉以后,无论是在大一统时期还是割据时期,中央政权给西域各级官员和地方首领颁发印绶,成为一种制度。官印成为新疆与中原一体化的重要标志,代代相传。

  魏晋南北朝时期,承袭汉制,在西域设立西域长史,同时也册封西域各地首领,各地多“因通使命,利得印绶”。和田民丰尼雅遗址出土的背面有汉文篆印“鄯善都尉”的佉卢文木牍,楼兰古城南发现的“张帀千人丞印”,新和县出土的“石洛侯印”,高昌故城发现的“马琮印”等,均是西域各地首领被颁发印绶的物证。

  考古发现的隋唐时期西域官印,揭示了大唐盛世前后大一统的政治风貌。唐朝设立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其下有州、县、羁縻都督府等机构。1972年在吉木萨尔北庭古城出土的桥形纽铜印,印面上篆刻“蒲类州之印”五字,是唐代在新疆设置羁縻州的物证之一。唐朝对西域与北方地区各民族首领实施册封政策,“以玺书赐西域、北荒之君长,皆称为‘皇帝天可汗’,诸蕃渠帅有死亡者,必下诏册立其后嗣焉”。新疆出土的大量纸质文书中,许多都钤有不同的官印。目前所见有“安西都护府之印”“北庭都护府印”“高昌县之印”“天山县之印”“蒲昌县之印”“柳中县之印”“轮台县之印”“西州都督府之印”“交河郡都督府之印”等。

  官印在古代社会的延续,标志着中华民族政治文化的传承。辽、宋、金、元、明时期,官印及印信文化仍在新疆广为传播。1958年在新疆伊宁市发现刻有汉字“上”字的方铜铸长方形印,被认为是西辽时期印章。明朝设立翻译机构“高昌馆”,主要负责新疆各地首领的往来联系,其相关文书汇编为汉文和回鹘文对照公文集《高昌馆课》。其中一篇汉文公文记载,“有我王说:今差你每去进贡文书,仰望大明皇帝好名声,地方安稳,得了哈密城池、印信,照旧进贡。”

  清代地方志书《西域闻见录》记载,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渥巴锡率土尔扈特部落从伏尔加河流域东归到达伊犁,“并献伊祖所受明永乐八年(1410年)汉篆勅封玉印一颗”。据统计,清廷颁发给土尔扈特部、和硕特部共25枚银印。这些银印印面均为满文,左右两侧面镌刻汉文楷书“乾字某号”“乾隆某年月日”,纽座的左右各铸满文,内容与两侧面的汉文一致,印章的前后侧面镌刻相呼应的满汉文“礼部造”三个字。

  清朝为巩固西北边陲,在新疆设立“总统伊犁等处将军”,将军府设在伊犁惠远城(今新疆霍城境内)。《清史稿》中专门记载了新疆地区总统伊犁等处的将军,办理伊犁、乌鲁木齐等处事务的大臣,伊犁分驻雅尔城的总理参赞大臣,办理叶尔羌、喀什噶尔、阿克苏诸处事务的大臣,管理巴里坤等处事务的大臣,办理哈密粮饷事务的大臣等职官所使用的官印规制。上海博物馆收藏有一方铸造于同治五年(1866年)的虎纽银印“总统伊犁等处将军之印”,印面印文是满、蒙古、维吾尔、汉等四语的“总统伊犁等处将军之印”。集四种文字为一印,体现了清代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充分体现了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官印是各级官员在相应职位上行使权力的凭证,体现了中央政权对具体事务的管辖授权。汉代统一西域之后,官印制度扎根新疆地区,中华传统印信文化在古代新疆地区得以传播。大量的文献和出土文物证明,西域各族首领和民众崇尚认同官印制度和印信文化。

  印章虽小,却记载了一个重要的事实:中央政府对新疆实行有效管辖;说明了一个重大主题: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汉归义羌长印”,铜印方形,卧羊纽,纽与印座之间有一圆形孔,以穿绶佩戴之用。

蒲类州之印,1972年吉木萨尔北庭古城出土,桥形纽,正文形印面上篆刻五字“蒲类州之印”。

本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编辑: 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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