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教育厅、司法厅、农牧厅联合印发《2026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2026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根据《工作方案》,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民族法治宣传周”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本次宣传月以“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为主题,旨在持续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工作方案》明确,将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并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展开深入学习宣传,重点阐释立法意义、指导思想、重要原则,以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同时,结合自治区实际,深入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安边固边兴边等与民族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
《工作方案》提出,采取“专项领域工作+主场重点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专项领域工作方面,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嘎查村、进学校、进军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文旅场所等,着力构建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格局。主场活动将重点组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媒体集中宣传活动、“送法入乡村”活动等6项重点活动,持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需加强统筹协调与协作配合,推动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中注重创新方式方法,用鲜活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不断增强感染力与影响力。各地区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要做好活动宣传报道,扩大社会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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