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西藏自治区及其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西藏开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启了西藏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新篇。
六十载栉风沐雨,一甲子沧海桑田。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西藏各族人民团结奋斗、顽强拼搏,把贫穷落后的旧西藏建设成了经济文化繁荣、社会全面进步、生态环境良好、人民生活幸福的新西藏,创造了“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
中华一脉,情深似海。凌云伟业,泽被高原。历史深刻昭示,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新西藏,党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才能实现西藏的繁荣进步、开创西藏的美好未来,才能让西藏各族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新生活。
春华秋实数十载,砥砺奋进正当时。当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西藏各族人民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团结一心、锐意进取,为谱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西藏篇章而努力奋斗。
西藏的明天必将更加辉煌灿烂,西藏人民的生活必将更加幸福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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