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建设美丽新宁夏
来源:中国民族报 □ 马建英 高亚东 发布日期:2019-11-13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项战略部署。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宁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时俱进,着力凝聚全区各族人民“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总结宁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对于确保宁夏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宁夏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宁夏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生命线”工程、“一把手”工程、基础性工程和战略性工程,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和落实在创建的各个方面,并与经济建设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自上而下深入推动。

  坚持高位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宁夏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宁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宁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三五”规划》《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持续深入推进“585”创建行动计划。

  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建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领导,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或工作推进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集中解决民族工作特别是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和考核细则以及全区10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考核标准,实行分级命名,动态管理。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实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区、市、县(区)、乡、村五级联创,分级组织。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自治区财政每年预算5000万元左右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各市、县(区)财政每年按照属地人口人均不低于2元标准核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

  2016年和2019年,吴忠市、固原市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各地建立常态化的创建工作机构和富有特色的创建载体,着力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样板区”。截至目前,宁夏有9个国家级示范县、20个国家级示范单位。

  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宁夏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和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等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初步形成了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的要求,宁夏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守生态底线和红线,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实施了一批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环境和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先后出台400多项重大改革措施,尤其是“放管服”改革构建的“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模式,极大改善了营商环境。提出加快“银川都市圈建设”,成为促进宁夏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宁夏每年将70%以上的财力用于民生改善,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医疗救助制度全覆盖。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免费培养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学生,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录取率由10年前的18.7%增长到36.3%,与少数民族人口自然比例基本持平。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经过30多年的开发式扶贫,宁夏贫困人口从1982年的119.3万人减少至目前的12.1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已达85%。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宁夏加强法制建设,运用法律手段切实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相关配套法规体系,先后颁布实施涉及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60多件;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宁夏针对不同受众特点,在农村、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军营,大力开展“滴灌式”“精细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从2012年起,每3年开展一次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十大模范人物评选活动,每5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连续35年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引导各民族群众交知心朋友、做和睦邻居、建美好家园。

  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积极实施“5321” 服务管理模式。引导各族群众共庆节日,通过相互走动,深化感情。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大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营造了人人珍视团结、维护团结、享受团结的浓厚氛围。

  (作者单位:中共银川市委党校)

(编辑:闫若之

[字号: ]


网站声明
本网站是国家民委主管的大型公益性网站,所收集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也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如果您发现网站上内容不符合事实或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电话:010-82685629 电子邮箱:zgmzb@sina.com
感谢您对我网的关注!

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
  •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