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进行时】新疆精河:探索创建工作“七大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宋红霞 发布日期:2020-04-23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探索出创建工作“七大体系”建设,形成了特色鲜明、稳步推进、步步夯实的创建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强化党政主体责任,固民族团结之基。精河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高位推动、高效落实,做到“三个纳入”,即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谋划、纳入县财政预算、纳入县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保障。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树民族团结之风。精河县围绕“四个着力”强化舆论导向,着力营造宣传氛围、着力发挥宣讲员作用、着力发挥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平台作用、着力发挥模范典型的引领作用,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中搭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情相依的精神纽带。县域各媒体第一时间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团结微故事”专题专栏,新设立100个“新时代讲习所”,建成“一家亲”“红石榴”等文化大院14个,充分发挥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和实践平台作用,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暨“最美精河人”评选表彰活动,形成了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浓厚氛围。

  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民族团结之魂。精河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传承作为打造优秀传统文化名片的突破口,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项、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8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6项。创作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情景剧、小品等优秀文化作品,编印出版《五月杞花香》《杞乡盛开团结花》等多部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书籍画册。

  “微行动”持续提档升级,聚民族团结之力。2015年精河县率先在新疆创新开展了民族团结“微行动”,以“搜集小照片、编辑小故事、寻找小典型、搭建小舞台、唱响小歌曲、表彰小模范”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系列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实践活动。2016年以来,不断创新民族团结“微行动”的形式、载体和内容,自下而上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全面推进“细胞工程”,从细微之处不断凝聚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成民族团结之事。精河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广大干部职工带着真情、带着责任看望各族群众,一起学习、一起劳动,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实事3.4万件次,举办民族团结联谊活动2000余场次。在教育系统深入推进“三进两联一交友”(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主题活动,利用3年时间完成了11306套地震灾后重建房建设,全面推进兵地共建共创共享机制,鄂博两地“双结双促”活动深入推进,构筑起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美好家园。

  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育民族团结之花。精河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将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各级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能力。用法律来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等时机,持续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培民族团结之果。精河县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创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61个,创建率达100%,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同频共振的良好创建氛围。制定示范点打造“八个一”标准,打造了35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9个,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宣传教育活动中。

  (作者单位:精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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