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 民族工作巡礼| 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来源:中国民族报 闫若之 发布日期:2021-08-25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一首朝鲜族民歌《金达莱》唱出了延边各族人民对金达莱花的热爱之情。红艳艳的金达莱,在延边各族人民心中象征着民族团结,四季常红、灿若云霞。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轫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60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蓬勃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局部到全国、从部分试点到广泛示范,亮点纷呈、成果丰硕。

 

  形式与内涵不断丰富和完善——

  新时代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局面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发端到新时代的深化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历史的每一个阶段,形式与内涵在不断丰富和完善。

  1953年3月,延边召开第一次民族团结模范代表会议,在全国最早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同年8月,延边州下发通知,把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宣传月”,在全国开了先河。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全国各地创造性地开展起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新疆将每年5月定为“民族团结教育月”,内蒙古将每年9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由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对新时代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一意见成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召开了3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动中央精神贯彻落实,“创建活动”因时适变,升格成为“创建工作”。各地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青海、云南等地提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目标,新疆、贵州、广西、宁夏、西藏、内蒙古等地先后出台条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地方立法体系不断发展完善。目前,全国基本形成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三级联动,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创建工作格局。

 

  将重心下沉到基层——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纵深拓展

  全国各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紧紧扭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不断把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连队等基层单位,在资金投入、资源分配等方面给予倾斜。各地还根据自身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七进”拓展到“八进”“九进”“十进”,从居住生活、脱贫攻坚、工作学习等环节入手,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条件。

  青海西宁市城西区文汇路街道文亭巷社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社区,也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针对辖区各族居民实际情况,文亭巷社区把党的领导作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最初一公里”,以“五级联动”党建联盟为引擎,“成员轮值+”“支部共携手”为载体,开展“五共创建心连心”“我是一颗石榴籽”等系列创建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家园共治、活动共办、文化共兴、服务共做的创建目标。

  火车一响,黄金万两。一趟趟穿行在我国民族地区的列车,帮助生活在欠发达、条件艰苦地区的各族群众,将各类产品运出大山、销往祖国各地,成为拉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企业以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涌现出一大批示范典型,先后有18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单位、2位个人在2019年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全社会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武汉西藏中学是全国首批内地西藏学校,也是全国最大的地方援建西藏学校。学校落实多民族学生混班混住工作,开展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在文化课上,让学生深刻认识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学生生活困难上,构建了“学校—政府—社会”三位一体助学体系,开展“我在湖北有个家”活动,组织社会各界人士与家庭困难学生结对子。一大批像武汉西藏中学这样的学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强阵地。

 

  以模范为引领——

  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经验

  坐落在云南普洱民族团结园内的民族团结誓词碑,被称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和“新中国民族工作第一碑”。2006年8月,民族团结园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组织西南边疆数十名土司、头人和民众代表进京参加国庆盛典,受到毛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从而激发了大家爱党、爱国的热忱。1951年元旦,48位民族上层人士、党政军领导,“会盟立誓,刻石铭碑”,建立“民族团结誓词碑”。如今70多年过去了,云南大地已是日新月异。云南也在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的感召和引领下,逐步迈向繁荣稳定。

  今年七一前夕,“七一勋章”颁授仪式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来自宁夏吴忠市的王兰花获颁“七一勋章”。2005年,王兰花在裕西社区成立了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王兰花热心小组”。裕西社区生活着汉族、回族、满族等十多个民族的居民。多年来,在王兰花和她的志愿服务队组织下,每逢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社区各族居民都会聚在一起共庆节日。特别是每年9月的民族团结月,社区都要组织开展“社区邻居节”等系列活动,各族群众欢聚一堂、切磋厨艺,共同品尝汇集各民族美食的“百家宴”。多年来,王兰花先后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她带领这支社区服务团队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为各族群众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民族团结之花在社区处处盛开。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创建,推出了8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布了6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这些示范区、示范单位和基地起到了模范引领作用。如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国范围如火如荼地开展,成为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品牌,成为党的民族理论创新实践的重要载体,成为展示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窗口。

(编辑:彭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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