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增点延链、增量扩面、增效提质,从11月中旬开始,甘肃省民委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社厅和各市州组成5个验收组,对相关市(州)、县(市、区),以及相关省直部门推荐申报的第九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第一批“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以及期满复报的示范区示范单位进行验收和随机抽检。
此次验收工作主要采取省级验收与市(州)互观互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验收组将对照国家民委测评指标和“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创建测评指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客观真实了解各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指出工作不足、总结工作经验、挖掘提炼工作亮点、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导各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
此次验收工作将于11月底结束,甘肃省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综合评审、公示公告、会议审定等各项工作,择优确定和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浓厚氛围,持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甘民)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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