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晓梅,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考察并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全面部署“三北”工程十年攻坚战,对内蒙古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并作出“总体上看,内蒙古的草原已经过牧了,要注意休养生息”的重要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在17个试点旗县(市、区),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从生态、产业、民生保障三个层面采取措施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争取到2024年底将草畜平衡指数降到10%以下。
统筹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我国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是妥善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重中之重,需要国家在现有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基础上,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给予内蒙古更大支持。
提标扩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除承包到户的草原可以享受补奖政策外,国有农牧林场的国有草原、嘎查村没有承包到户的草原也可以享受同等政策。适当提高禁牧补贴、草畜平衡奖励。
增加草原网格化监管补助,提升监管能力。织密草原监管网格,全面推进草原网格化监管工作。将草原过牧、破坏草原违法行为和火灾、生物灾害预警纳入草原网格一体化监管,运用数字化监管技术为草原网格化监管赋能提质。建议将草原网格员补助纳入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参考生态护林员标准给予政策支持,切实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
优质优补,落实基本草原生态效益补偿。2023年,内蒙古率先完成了基本草原划定调整工作,7.3亿亩重要放牧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草原被划为基本草原,但与之相适应的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尚未建立。建议通过差异化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现基本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同时建议将生态效益好、生态地位突出、对草原畜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基本草原评定为国家级基本草原。
(编辑:王琪)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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