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长河中,作为自然界的一类猛禽,鹰隼因其特点和品性而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从最初部分民族的原始崇拜,到游牧民族狩猎时的应用,再到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中的文化意象,鹰隼与人类社会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随着历代大一统王朝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各地区、各民族间的交流往来日益频繁和密切,鹰隼及相关文化内容也屡见不鲜。
有关鹰隼的文化内容在我国古代早期文明中业已出现。据考古发掘,长江中游地区的石家河文化众多遗址中出土了一批玉鹰类器物,陕西榆林石峁遗址中也有玉鹰型器物出土。有学者认为,石峁遗址出土的玉鹰型器物带有石家河文化的风格,能够反映出当时不同区域间的文化传播与交流。
鹰隼在我国的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区,并且有着极佳的助猎能力,因此我国北方草原游牧或山林渔猎民族与鹰隼的关系更为紧密。《史记》中记载有这样一段内容:孔子通过一只隼鸟所中之“楛矢”,判断该隼鸟由东北肃慎之地飞来。
魏晋南北朝之际,随着北方民族在中原地区先后建立政权,鹰猎文化的影响范围逐步扩大。比如,北魏就专门设有“鹰师曹”饲养鹰鹞;今甘肃河西地区魏晋时期墓葬出土了大量画像砖,部分画像砖上绘有包含架鹰、鹰猎羊等场景的图案,这反映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鹰猎文化的影响范围。

陕西乾县懿德太子墓出土的绞胎釉狩猎骑马陶俑。骑马者右手擎鹰、左手持食,鞍后置猎物,生动展现唐代贵族狩猎场景。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网站
隋唐时期,随着大一统王朝的巩固及国家实力的强盛,中原地区与北方地区各民族交流往来更为密切。这一时期,鹰隼还成为宫廷贡物。为加强宫廷中鹰隼的管理,隋朝设立鹰坊,唐朝又增设雕坊、鹘坊、鹞坊、狗坊,形成“五坊”。
随着各地鹰隼的进贡及专门管理机构的完备,鹰猎活动在唐代皇家贵族间风行一时。据考古发现,唐代永泰公主、金乡县主墓彩陶陪葬俑中有胡人猎师架鹰隼出行狩猎的形象,懿德太子、章怀太子墓中壁画也皆有对鹰猎情形的描绘。这一时期,鹰隼还成为诗词作品中的文化意象。李白目睹入唐的高句丽使者后,赋写诗文:“金花折风帽,白马小迟回。翩翩舞广袖,似鸟海东来。”诗人将使者的服饰及舞姿,与身形俊美的海东青(隼的一种)相比拟。

《哨鹿图》局部。来源:故宫博物院网站
10世纪初,在我国东北地区历经长期发展的契丹人建立辽朝,其文化中有关鹰隼的内容十分丰富。“四时捺钵”是辽代政治文化中极具特色的内容,其中“春捺钵”的一项重要活动即是“纵鹰捕鹅雁”,活动规模宏大,以海东青捕天鹅部分最为精彩。此外,内蒙古敖汉旗克力代乡喇嘛沟、翁牛特旗解放营子、巴林左旗白音罕山等地发现的辽墓壁画上,都绘有与鹰隼、鹰猎相关的内容;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的辽白玉持鹘童子,呈现出辽代玉雕艺术的典型风格。
我国古代鹰隼文化中,海东青是公认的鹰隼中最名贵者。史料记载,海东青的活动范围为东北地区的“三江流域”(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该区域在辽朝时为生女真及五国部属地。之后,女真人建立金朝,继续沿用“四时捺钵”,并围绕春猎活动产生了丰富的文化产品,其中以刻有海东青捕天鹅图案的“春水玉”最具代表性。此外,还有故宫博物院所藏的玉海东青啄雁饰和国家博物馆所藏的青玉镂雕鹘啄鹅带饰等器物。
元朝的统治主要延续中原传统封建模式,同时又保有鲜明的北方草原文明特质。忽必烈以降,元代帝王携后妃、官员、随从等在大都(今北京)与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间冬夏巡幸成为定制,放鹰捕猎为途中必不可少的活动。《马可波罗行纪》记载:“大汗坐木楼甚丽,四象承之。楼内布金锦,楼外覆狮皮。携最良之海青十二头。扈从备应对者有男爵数人。其他男爵则在周围骑随,时语之曰:‘陛下,鹤过。’大汗闻言,立开楼门视之,取其最宠之海青放之。此鸟数捕物与大汗前,大汗在楼中卧床观之,甚乐。”为满足元朝皇室贵族捕猎用鹰隼的需求,产自北方地区及高丽等处的鹰隼源源不断进贡而来。至明朝时,高丽的贡鹰活动仍见于史。
满族文化中有着丰富的与鹰隼相关的内容。比如,清朝地方志《黑龙江外纪》记载,对于不同成长阶段的鹰隼,满语有专门词汇:“鹰初生曰额普特,汉名窝雏;长成曰扎发塔,汉名秋黄;逾岁曰呼克申,汉名笼鹰。”

金代玉海东青啄雁饰,直径7厘米,厚2.1厘米。此玉饰分为上、下两部分,下部为圆形基座,上部雕海东青捕雁场景——海东青腾空啄雁,雁于海东青身下回首对视。来源:故宫博物院网站
在清代,鹰猎传统为皇室贵族所延续,相关情景常见于诗歌及绘画作品中。康熙帝曾为海东青赋诗,直抒欣赏之情:“羽虫三百有六十,神俊最数海东青。性秉金灵含火德,异材上映瑶光星。轩昂时作左右顾,整拂六翮披霜翎。期门射生谙调习,雄飞忽掣黄条铃。劲如千钧激砮石,迅如九野鞭雷霆。原头草枯眼愈疾,砉然一举凌高冥。万夫立马齐注目,下逐鸟雀无留形。爪牙之用安可废,有若猛士清郊坰。晾鹰筑台存胜迹,佳名岂独标禽经。”今藏于故宫博物院的《哨鹿图》,则描绘了乾隆帝木兰行围的场面,在行围队伍中,有侍从牵犬擎鹰的细节。
清代文献中,有关各民族交往活动中涉及鹰隼的记载更加丰富、翔实。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准噶尔部使团到达北京,将一只活雕进贡清廷;乾隆朝时,乾隆帝将两只上等鹰隼赏赐给前来朝觐的准噶尔使者。就清代西北地区而言,除准噶尔部外,万里东归的土尔扈特部、新疆天山南路各地及周邻的浩罕、布鲁特等部皆有进贡鹰隼之记载。故宫博物院所藏的《万国来朝图》中,对新疆地区进贡鹰隼情形有着直接的描绘:太和门前东侧日晷旁的伊犁使团中,一位身穿深棕色长袍、头戴白帽的使者右臂上,立有一只鹰隼。该画卷为认识鹰隼在清朝与西北地区间扮演的文化纽带角色提供了重要材料。
为饲喂管理鹰隼,清朝亦设有专门机构——养鹰鹞处。饲养人员不仅包括满族,还有来自新疆地区的蒙古族与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乾隆帝在《八月十八日恭奉皇太后木兰行围启跸之作》中明确提到:“新携回部鹘师赤,高处兴安试放雕。”“回部”指生活在新疆天山南路地区的少数民族,“鹘师赤”为掌管驯养鹰鹘人员。清代,伴随历次进贡鹰隼的活动,掌握饲养鹰隼技能的各民族人员被征调入京,这为文化的交流往来提供了良好契机。
自先秦以来,鹰隼及相关文化符号即是中华民族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组成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多元文化的汇聚,与鹰隼相关的活动直接参与并见证着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进程,鹰隼文化在不同的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历史面貌,体现了各民族“三交”范围的广泛、形式的多样及内容的丰富。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项目“中原地区与西域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史料整理与研究”(项目号LSYZD2100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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