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出台《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西北民族大学 发布日期:2019-09-10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为加强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建设经费使用效益,西北民族大学近日制定《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管理、支出和决算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一流学科建设相关的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建设。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遵循“质量导向,突出学科;因素分配,公平公正;注重绩效,动态调整”原则。预算一经审定,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学校鼓励和引导建设资金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倾斜,原则上控制用于仪器设备购置的经费支出。确需购置的,须由各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经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列入年度预算列支。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等支出,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也不得用于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学校对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实行绩效考评制度,根据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进行绩效考评。

(编辑: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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