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宗委日前下发《江苏省创建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开展创建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活动,这是江苏省深入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
《意见》要求,各地要把“红石榴家园”创建工作作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示范单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组织实施、统筹谋划安排,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平台,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形成网上宣传舆论阵地。
“红石榴家园”的创建范围,包括全省各级民宗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学校、乡镇、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社会组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等。今年,江苏省将建成一批符合条件、各具特色的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年底前进行授牌。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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