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进行时 践行“两山”理念 绘就美丽新疆画卷
来源:新疆日报 辛环资 发布日期:2020-07-02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博乐市博河休闲景观带(摄于2019年8月2日)。□本报全媒体记者 韩 亮摄

 

  6月29日至7月5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绿水青山,节能增效”。

  经历了30年的发展与完善,全国节能宣传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不断增强着全国人民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境意识”,对推动节能增效、促进绿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节能降耗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 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优化、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能源消费增量快速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积极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经济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9年,自治区加强能源结构调整,全区规模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地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同比下降0.24%。同时,对25个自治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从源头杜绝能源资源浪费,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等14个规划方案印发,积极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持续稳步发展。2019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13.69%,较2018年提高1.19个百分点。

  2019年,自治区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其中,工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呈下降趋势;建筑领域,全区新增绿色建筑约262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85%,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国家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92万平方米,全区新建装配式建筑60余万平方米,新增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4个,全区累计获得三星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5张,较2018年增长2张;交通领域,持续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大力推动乌鲁木齐(首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清洁能源船舶保有量进一步增长,全区新能源公交车2826辆,较2018年增加660辆,同时组织实施绿色交通建设工程,乌鲁木齐、石河子被列为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自治区完成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强化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

  “我们进一步加大了节能工作政策支持,落实促进节能的价格政策和税收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8家电解铝企业、3家钢铁生产企业、85家水泥生产企业用电价格执行相关标准。同时,研究推动实施居民阶梯电价、阶梯气价及供热计量收费。截至2019年底,我区已有包括乌鲁木齐市在内的9个市13个县出台计量热价,实施热计量收费面积约为991万平方米。

  2 强化重点领域节能 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自治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要求,保障新开工建设和投产合理用能,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贡献力量。

  要实现目标,既要统筹推进,又要重点突破,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在节骨眼、要害处用力,做到“一子落而满盘活”。为此,自治区专门制定《2020年节能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年度节能工作目标和重点。

  首先,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国家大型风电基地、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持续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加大新能源电量市场交易规模,提高新能源发电比重;不断拓宽清洁能源消纳途径,继续实施“电气化新疆”,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不断扩大电力消纳空间,大力推进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建设,提高全社会电气化水平,围绕“疆电外送”,进一步扩大电力外送能力;加强煤炭消费侧管理,强化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稳步科学发展煤炭深加工产业。

  其次,强化工业、建筑、交通、商贸流通、农业农村、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及设备等重点领域节能。

  工业领域:组织开展自治区第四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工作,力争创建1家绿色园区、20家绿色示范工厂、打造1条绿色供应链,推动国家及自治区绿色制造示范工程实施。

  建筑领域: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集中供热水平,稳步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力争新建节能建筑1.3亿平方米,建成绿色建筑30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

  交通领域: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积极推进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组织筹备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荐申报;继续实施公路沿线站区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程;推广废旧沥青再生利用技术应用。

  商贸流通领域:持续推动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新疆冷链流通监控平台应用推广,完成《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等地方标准的制定,构建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商贸物流体系。

  农业农村领域:探索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提升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公共机构领域:继续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能源资源配套政策和制度,重点加强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自治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实行)》地方性标准,选取部分地(州、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耗定额试点应用。升级全区公共机构节能“一张网”,开展能源资源消费在线监测试点工作。

  3 践行“两山”理念 推动高质量发展

  当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做好节能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为促进资源节约利用,自治区将加强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积极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加强废纸、钢铁等废弃物回收利用和规范化处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推动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逐步建立再生资源和产业废弃物信息平台,积极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做好克拉玛依“城市矿产”、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中后期监管,加快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

  自治区将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能的支持政策。据悉,自治区将健全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健全绿色标识认证体系。同时,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储备、推选、实施一批前期条件成熟、成效明显的节能、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城镇污水垃圾基础设施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积极筹措资金,多渠道争取资金政策支持,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强化节能科技支撑和节能产品推广。加快共性关键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积极争取国家、地方科技计划支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科技企业和研发基地,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组织遴选推荐先进适用、节能效果明显的节能技术装备,促进节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此外,自治区还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积极倡导低消耗、少用能、低排放的节能型生活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出行,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将节能减排工作推向深入,助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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