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歌舞团“玛纳斯”组合乐队在排练他们改编的摇滚版《玛纳斯》。新华社记者徐宏岩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进入新时代,新疆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升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考古研究水平,天山南北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本真性保护与活态实践深度融合
新疆分批次逐步完善“名录制度+传承人保护+文化生态区”三维体系标准,并以立法保障、生产性保护、数字化记录方式完善非遗保护制度框架。
创建各级“名录制度”。截至目前,新疆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40项,新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980人,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34人,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48人。“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玛纳斯》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激活非遗传承人主体性。各地常态化举办非遗技艺传承专题系列培训、“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等活动,为非遗传承人提升技艺传承能力、创新文化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场域。将非遗保护工作融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非遗+教育”传承模式,支持高校参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设立文化遗产与非遗保护相关专业,培养学术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构建文旅深度融合、促进乡村振兴的非遗整体性保护机制。截至目前,新疆有53个传统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10处街区入选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名单,36个村落列入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名录,16片街区入选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
稳步推进非遗立法保障工作。新疆先后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法规条例,为深入推进新疆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保障机制和政策指南。今年5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进一步推动以地方立法促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科学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新疆坚持政府主导、科研机构和高校联合,推进非遗数字化记录、博物馆和非遗馆展示展演融合等,开展非遗数字化工作。6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工坊典型案例”,5家新疆企业单位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目前,新疆已建成120个自治区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6个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传承中心、10个其他类型非遗传承中心。新疆各地加强非遗馆数字化建设,形成区域性非遗“连片成带”发展态势。新建成的新世界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集非遗展品展示、活态展演、技艺传承、互动体验、社会教育、公共服务和学术研究等功能于一体,是新疆非遗保护成果展示的自治区级多功能文化场所和展演平台。
推动新疆非遗传承发展的实践路径
促进多模态融合发展。要基于数字化记录,将“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史诗《玛纳斯》等转化为多语种多模态数字化文本。融合舞台展演和融媒体展示,拓展《江格尔》《花儿》《阿依特斯》等说唱类非遗项目的多模态传播与宣传渠道。将工艺类非遗嵌入文旅融合新业态,大力发展以民族乐器制作、桑皮纸制作、地毯织造等非遗技艺为基础的文创产业,在促进非遗活态传承、活化利用的同时,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创新融合竞赛与表演功能,以摔跤、秋千、叼羊、赛马、达瓦孜等竞技类非遗为基础,发展新型竞技形态。
拓宽新疆非遗展示平台。依托中央媒体等展示平台,推动新疆非遗从“活”起来到“火”起来。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作为新疆非遗展示展演的重要载体,聚焦青年传承人培养、非遗融入现代生活、科技赋能非遗保护等内容,展现非遗传承实践活力,弘扬非遗时代价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浓厚氛围。持续举办“新疆是个好地方”对口援疆非遗展示活动,集中展现新疆和援疆省市非遗保护交流合作成果,开展文博探馆、专场演出、非遗夜游等活动,打造富有烟火气息的文化体验场景,进一步提升新疆非遗知名度,彰显援疆省市共同助力新疆发展的兄弟情怀。
以艺术为媒促“三交”。建立健全文化润疆协作机制,邀请全国各地文艺工作者到新疆进行展演展示、采风创作、宣讲培训、志愿服务活动,联合新疆文艺工作者聚焦重大历史题材、重大现实题材及民族团结题材,推出优秀的文艺作品,培养优秀的文艺人才。例如,以史诗《江格尔》为蓝本创作的长篇小说《本巴》获得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以非遗“萨玛瓦尔舞”为元素创作的舞蹈《爷爷的萨玛瓦尔》荣获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蹈奖。
推动数智化创新。建立健全新疆非遗数智化传承发展模式,实现非遗技艺高精度建模与动态还原,并融入AI辅助创作与教育的活态传承参数模型,优化元宇宙沉浸式体验平台,形成“非遗资源+数字体验+技术创新”的传承发展模式。建立健全新疆非遗数字化权利登记制度,明确非遗知识产权归属,制定非遗数字化指南,进一步完善非遗IP数字化开发,优化电商与直播赋能策略,鼓励各民族广泛参与非遗传承保护,激发数智创新创造活力。完善非遗标准化采集、存储、使用和生产流程,建立新疆非遗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系统构建文化适配性数智技术研发体系,开发定制化数字工具,建立健全非遗保护动态评估体系和数字化效果评估模型,实现非遗在数智时代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本文系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新疆服饰非遗传承人知识谱系研究”(24XMZ06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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