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高位统筹、系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细化具体任务,推动法律落地生根,引导全社会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拓宽普法广度,实现全域覆盖、全员参与。搭建多级联动学习体系。邀请国家民委宣讲团成员开展专题讲座,各级党委(党组)将法律学习纳入年度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常态化研学;统战民宗、人大政协、工会、妇联等各系统分层研学、全员参与。实行分层分级靶向宣讲。组建州级宣讲团深入8个县(市),结合延边实际以案释法。州委、州政府分管民族工作领导赴县(市)进行集中宣讲,县(市)领导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专题宣讲。同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通过“庭院唠嗑”“板凳课堂”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开展广泛多样社会宣传。推出“头雁引领话铸牢”活动,县(市)党委书记围绕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刊发署名文章、接受专访;州级主流媒体开设普法专栏,持续推送法条解读和政策释义;开展“四个一”社会宣传活动——编写一批宣传标语、设置一批宣传点位、编印一批口袋读物、开展一场“千屏点亮”活动。
做实依法治理,坚持学用贯通、有效衔接。以“法治同心促团结”基层宣传活动为抓手,实行分众化、精准化普法,分类编制宣讲提纲。针对党政干部,重点解读边疆治理、示范创建实务;针对基层群众,依托本土案例、民生实事通俗释法,细化可落地的工作路径。坚持以学促创、以考促干,将法律贯彻落实成效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核心测评指标,把依法治理标准融入创建全过程。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遵循,全面开展涉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梳理评估工作。目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已完成修订并经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有序启动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实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精准衔接。州民委联合州检察院建立法治保障协作机制,健全民族工作法治监督链条。
健全制度机制,明晰权责、推动落实。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时间节点,实行常态化调度、阶段性复盘、清单式推进。健全刚性考核监督体系,将法律实施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常规巡察、专项督查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项督查“三查”行动。针对普法薄弱环节、制度落实短板、基层创建弱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层层压实各级履职责任,形成“部署—学习—宣传—践行—督查—整改”全链条工作闭环,切实推动法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延边州民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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