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的认识,交流学习各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经验做法,全面有效推动法律高质量贯彻实施。
会议指出,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增强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领导,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法律定位和法治功能,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法律实施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做好全疆地方性法规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衔接配套,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全社会一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加强法律学习宣传,依托人大代表家站等履职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精神走进千家万户,不断提升贯彻实施法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快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把法律原则性规定细化为符合新疆实际、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条款。要强化全局意识,增强执行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法律有效实施。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贡献力量。
(据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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