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桂粤交界的南岭群山间,蜿蜒着一条秦代开辟的交通要道——潇贺古道。这条道北连潇水通长江,南接贺江达珠江,是中原沟通岭南的古老通道,也是早期“海陆丝绸之路”的重要连接点。古道两侧的崖壁、桥廊、村寨旁,至今矗立着百余方斑驳的石刻。这些散落的“石头档案”,记录了汉、瑶、壮、苗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故事。
《蒋氏神道碑》:忠义维护统一的家国认同
在广西贺州市钟山县白马村村口,一块形如合掌的巨石上,镌刻着《蒋氏神道碑》(又称《隋富川列女蒋氏塚西观寺碑》)。碑文为楷书阴刻,有1000余字,以“有行无列”章法排列,虽部分风化,但主体保存较好。此碑初立于唐先天元年(712年),由名臣苏颋奉玄宗之命撰写,原名《御制钟士雄刺史母安乐县君神道碑》。后石碑亡佚,北宋元符三年(1100年)予以重刻,并增加再立神道碑原因及意义的说明部分。
该碑记载了南朝至隋代一位岭南女性蒋氏为维护国家统一、边疆稳定而以死劝谏儿子钟士雄的事迹。据史料记载,蒋氏为临贺郡(今广西贺州)人,她的丈夫钟骞是三国时期魏国重臣钟繇之二十代孙。钟氏家族祖上不断迁徙,后来进入岭南临贺郡定居。南北朝时期陈朝末年,蒋氏的大儿子钟士雄被封为伏波将军、岭南酋帅,统率岭南俚僚部族。陈后主担心钟士雄反叛,将他的母亲蒋氏质留在都下(南北朝时期陈朝的都城建康,即今江苏南京)。
隋灭陈后,晋王杨广礼送蒋氏归乡以安抚岭南。隋开皇十年(590年),临贺郡的虞子茂叛乱,欲拉拢钟士雄,蒋氏以死相谏:“汝若禽兽其心,背德忘义者,我当自杀于汝前”,并修书晓谕叛军祸福。在蒋氏的劝谏下,钟士雄停止起兵叛乱,不久虞子茂也被隋朝军队所败。
隋文帝得悉蒋氏的事迹后,对蒋氏的深明大义极为感动,敕封蒋氏为“安乐县君”。唐太宗李世民也对蒋氏推崇备至,不仅将她的事迹载入《隋书》,更特命唐代文坛大家苏颋为她撰写碑文。宋代地方官再度刻碑,以传后世。
蒋氏获隋、唐两朝册封,是岭南地区首位受封“县君”的女性,也是继高凉郡冼夫人之后岭南地区第二位被列入正史列传的女性。《蒋氏神道碑》彰显了中央王朝对蒋氏维护国家统一、边疆稳定的认可和褒奖的一贯性。正所谓“赞忠贤之德行,永化人仁;扬圣道之神功,固增帝德”。
同时,《蒋氏神道碑》折射出隋、唐、宋三朝经略岭南的智慧。通过褒奖边疆豪族的忠义行为,将“大一统”理念深植百越之地。而钟氏家族从“岭南酋帅”到“持节刺史”的转变,也正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进程的珍贵见证,是中华民族和谐政治生态的真实反映。
《百蛮遵道》:“大一统”格局下的边疆治理
在贺州市昭平县桂江铜盆峡西岸和钟山县思勤江故道旁,至今仍保留着两块反映汉、瑶、壮、苗等民族关系的重要石刻——《百蛮遵道》。两块石刻同属桂江流域,相隔70公里。其中,铜盆峡石刻面积有9平方米,每字宽1.2米,高1.1米,右上方有“府江道副使韩绍题”,左下方有“万历年戊子年春正月吉日”字样。思勤江石刻相对较小,面积为0.45平方米,高0.9米,宽0.5米,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镌刻于岸边崖石上,上款为“□□四屯秧家寺营土司□□□……”,下款为“万历岁次乙未孟春月吉日勒石”。
“百蛮”,在明代桂江流域主要指瑶、壮、苗等少数民族,“遵道”即遵循正道,这里指的是遵循中央王朝的法度。这两处遥相呼应的石刻,是明朝在边疆进行治理与推行招抚政策的重要实物证据。
明代中后期,桂江流域瑶、壮、苗等民族起义频发。万历十三年(1585年),朝廷镇压起义后,命韩绍为总事修筑府江(今广西桂江)道路,次年完工。万历十六年(1588年),韩绍题刻“百蛮遵道”于铜盆峡,旨在告诫当地各族要遵守王法、接受招抚。思勤江石刻则反映了明朝通过推行土司制度、开辟水陆航道等方式强化对桂江流域的统治。
《百蛮遵道》石刻见证了中央王朝对南方民族的治理策略,反映了明代桂江流域多民族共生共长的历史脉络。
《禁约碑》:多民族共守的“生态契约”
清代乾隆年间,大规模的移民沿潇贺古道涌入岭南地区。广东客家人“沿西江、桂江、贺江而上”,湖南人则“沿着潇贺古道南迁”,聚居贺州八步、昭平及富川一带,与当地的瑶、壮等民族比邻而居,形成了独特的方言交汇区。此一时期,土地开发与资源利用的迫切需求,让各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形成了共同应对生态挑战的智慧。
立于贺州市昭平县走马乡深冲村的一方《禁约碑》,记载了一段瑶、汉民族共立的生态盟约。此碑立于清道光五年(1825年),碑文开宗明义:“为合禁水源山场,以全国课,以肃乡村事”,明确列出禁伐山林、保护水源等11条禁约。具体包括:“切照本乡深冲何、严二姓,各有堂管粮田历世,原赖石狗、大山、富竹数处山场,荫水灌溉禾苗……违禁者:小则会众开导惩罚,大则会乱送公究治。自此合禁之后,凡属外乡异姓,各宜凛遵,为此合约。”这方石刻,既是水源保护令,更是多姓氏、多民族村民联合自治、共守乡规的契约。
立于清雍正十年(1732年)、现存于富川瑶族自治县慈云寺内的《奉县封禁坑场碑》,则体现了一种更高层级的协作。“湖广永州府江华县正堂郑、广西平乐府富川县正堂刘:为棍徒盗洗矿砂,壅害禾苗,永行封禁事……为此示谕两县民及附近居民人等知悉。嗣示之后,无得私行刨挖。倘有不法棍徒仍蹈前辙,许尔附近干长寨老月甲人等立拿解赴本二县,按律究拟,尽法重处。各宜凛遵毋违。特示!”面对当时湖南江华县与广西富川县交界处黄牛垚、清水江矿场的盗采泛滥、危害农田的现象,两省官员联合发布禁令。碑文明令永远封禁盗采矿场,并特别动员附近的各族群众参与监督执法,允许他们直接捉拿不法之徒送官严惩。
这些石刻印证了潇贺古道沿线各民族在面对水土流失、矿害蔓延等生态威胁时,以共同的生存发展为准则,形成了官民协力、族际合作的集体行动机制,展现出维系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古老乡治智慧与深厚的休戚与共理念。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传媒学院、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22VMZ00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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