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全面创新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近年来,贵州省充分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因地制宜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总结出一套符合当地实际、具有本地特色、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模式,为提升民族地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了有益经验。

10月27日,村民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偏坡布依族乡偏坡村农家庭院内议事。新华社发(袁福洪摄)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基层治理主心骨
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是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凝聚各方力量的“定盘星”,能够有效整合分散的治理资源,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基层治理的“火车头”效应。
加强党建引领。贵州各级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社会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统筹谋划和系统部署,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在基层一线,着力构建覆盖广泛、组织严密、运行高效的基层党组织体系,特别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村民小组、专业合作社等社会治理的“末梢单元”,不断巩固和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地位,消除组织覆盖“空白点”和薄弱环节。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贵州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优秀青年农民等群体中培养党员、选拔党组织带头人,显著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科学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把广大基层党员组织起来,推动党员深入群众之中,常态化承担政策宣传员、民情信息员、矛盾调解员、致富带头人等角色,将基层治理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心坎上,使党组织和党员成为群众身边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
融合文化与科技力量,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充分运用文化浸润与科技赋能两种力量,为传统治理模式注入新的时代动能,打造新时代基层治理的“软实力”与“硬支撑”。
在文化浸润方面,贵州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深入挖掘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和谐理念、生态智慧、道德规范,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并融入新时代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家风建设之中。利用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等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效抵制陈规陋习,滋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同时,利用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等在基层村寨(社区)中的影响力,邀请他们参与到文明乡风建设、文化惠民等工作中。
在科技赋能方面,贵州通过统筹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逐步整合党建、治安、城管、应急管理、民生服务等各类系统数据资源,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初步实现了“一网统管”、协同指挥。大力推广各类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办理部分政务事项、参与民主议事、反映诉求建议等,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智能安防小区建设等,提升公共安全防控、自然灾害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社情民意、网络舆情、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公共安全风险等进行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趋势研判,实现科学预测、精准预防。
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增强基层治理内生力量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激发基层社会内生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在自治方面,贵州着力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规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产生和运行程序,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全面推行和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保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民主、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创新探索“寨管委”“十户一体”等基层“微治理”形式,将基层群众自治单元下沉到自然村寨、村民小组、楼栋院落等更小单元,并利用“院坝会”“民情恳谈会”等贴近群众、灵活便捷的协商议事形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精细化、常态化。
在法治方面,贵州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结合民族地区特点,采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双语”普法、以案说法、法治文艺演出、制作普法山歌、短视频等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重点普及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引导大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德治方面,贵州注重发挥德治在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凝聚社会共识中的先导性、内在性约束作用。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等工程,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建设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宣讲、文化文艺、助学支教、医疗健康、科学普及等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实践活动,提升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倡导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以良好家风带动淳朴民风、文明乡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
强化系统保障,汇聚基层治理强大合力
从人才队伍、体制机制、服务能力、共治共享四个维度构建强有力的保障体系,形成资源集中、保障有力的良性治理生态。
建强人才队伍。贵州通过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注重在城乡基层配备和使用社工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心系群众、服务社会、作风过硬的社会工作干部队伍。同时,注重培育各类“土专家”“田秀才”,形成以党员干部为骨干、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协同参与,优势互补、专群结合、融合发力的基层治理队伍。
完善体制机制。贵州不断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建立和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将人、地、事、物、组织等基本要素纳入网格职责,实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
增强服务能力。贵州持续加大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向乡村延伸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发展环境和民生条件,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改善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条件。高度重视并支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资源开发、资产运营、股份合作、服务创收等多种路径,增强村级组织自身“造血”功能和服务能力,更好地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
探索共治共享。贵州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搭建区域党建平台,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村(社区)党组织开展联建共建。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组织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其依法有序参与公共服务、公益事业。鼓励引导退休干部和教师等发挥余热,参与家乡建设和治理,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作者单位:张驰,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陆光米,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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