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话祭礼
来源:中国民族报 项秉光 发布日期:2021-03-3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山东济南玉皇宫清明超度法会。 玉皇宫供图

安徽合肥西庐寺2020年“清明祭祖超度报恩法会”。 西庐寺供图

  春分时节,地气回暖,草木复苏。春分之后十五日,就是清明节。按我国传统,在这段时间里,尤其以清明节为高潮,扫墓祭祖。

  清明原是二十四节气中的一个,所谓“物至此时,皆以洁齐而清明”,标志着自然物候变化、时令变迁,是方便农耕社会安排生产的时间节点,“清明播谷,小满栽秧”“清明前好种棉,清明后好种豆”。但是,后世的清明却并非简单的节气,而是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重要节日。清明节的文化内涵,跟另外两个历史上的节日有关。

  古代原有上巳节,一般为农历三月上旬的第一个巳日,魏晋时固定为三月初三。在这一天,人们要在流水边举行“招魂继魄、祓除不祥”的祭祀活动,以香薰草药沐浴,洗去严寒冬日里积攒的泥垢和秽气,驱邪祛瘟。魏晋时,上巳节又增添了许多娱乐内容,人们在水边举办宴饮,踏青游乐,曲水流觞,王羲之笔下那场著名的兰亭修禊,描写的正是上巳节。到了唐代,上巳节成了国家三大节日之一。这一天,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平民,都要到水边行祓禊之礼,杜甫《丽人行》中的“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描述的正是上巳节的盛况。但是宋朝之后,上巳节渐衰,并入了渐盛的清明节。

  另外一个并入清明节的节日是寒食节,寒食节是冬至之后的一百零五天,节内禁止生火,只吃冷食。寒食节起源于古代“改火”的习俗,火是古人生活中重要的工具,人们取暖、照明、做饭都离不开它,要保持昼夜不灭。然而火又很危险,常常制造灾难,因此在使用火时有各种禁忌,有各种祭献和禳解仪式,改火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古人的火种普遍是一年一改,在寒食节时把过去一年所用的旧火种扑灭,改用新火种。汉代之后,这一生活习俗被添入传说的内容,寒食节逐渐与介子推的故事联系,成了纪念介子推的节日。到了唐代,寒食节的仪式中增加了墓祭,在家的后人要到先人的坟茔上祭扫,在外的游子则举家到水滨拜祭,正是“远人无坟水头祭”。到了后世,改火仪式渐渐不行,但是寒食和墓祭两项却保存下来。

  春分是中分春天之意,就是农历二月半,十五天之后的清明也一般是在三月暮春之初。而上巳节在三月初三,寒食节则在清明前两日,三个节日非常接近,在唐宋之际界限渐消,自然地合为一节,上巳节和寒食节及其风俗意象一并融入清明节中,尤其是寒食节的墓祭,成为清明节最重要的内容。

  我国古代本无墓祭之礼,所谓“古不墓祭”“三代以上本无墓祭”,这个风气起于何时,已经无法考证。但是秦汉之时,帝王陵墓已经有了墓祭之礼。到了唐时,上至皇室,下至民间,墓祭蔚然成风。唐开元二十二年朝廷有敕:“寒食上墓,礼经无闻,近代相传,浸以成习。”敕书中的《礼经》,就是儒家经典《仪礼》,《仪礼》中记载士祭先人于庙、普通老百姓祭于寝的传统祭礼。但是在现实中,汉代的墓祭礼俗就已经非常普遍,因此虽然墓祭不出于经典,但还是被官方接纳,唐朝时规定:“士庶既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用扫礼于茔南。”唐代规定,只有到了一定品级的官员才能建庙祭祖,所以普通的士人和庶民一样,通常也只能或祭于寝或祭于墓,官方的敕令将秦汉以来流行的墓祭,提升为正式的祭礼。

  到了宋代,朝廷祭奠祖先的祭礼,开始采用道、佛二教的仪式。《宋史》记载当时规定:“凡帝后忌辰,用道、释作法事。”到了明清两朝,道教和佛教仪式成为清明祭的主要形式。清明节时,道教要在各地举办超度道场,设立青玄济度坛或寒林坛,道长们在坛中设立亡者灵位,举行摄召、安灵、发城隍牒、救苦疏、施食、上表等法事,以超度亡灵。佛教各寺院通常也在清明期间举办无遮超度法会,将功德回向亡者,以超度他们,这些功德还包括为亡者受戒、供僧、点灯、放生、布施等。道教、佛教与传统的民间社会结合得更为紧密,因此民间的清明节活动主要也是以两教的各种宗教仪式来体现的。明清时,每到清明节,从京师到地方的城隍庙里,都要举行大型的“三巡会”祭礼活动,主要包括祭厉坛、城隍出巡等仪式活动。这些宗教仪式活动规模很大、热闹非凡,伴随着各种表演和游行,使清明节成为大众参与的共同节日,一直影响到新中国成立前。

  清明节祭礼的核心意义是孝的伦理。孝是中国文化中最基本、最普遍的伦理原则,上则王者以孝治天下,下则庶民以孝事亲立身。表达“孝”的途径很多,祭就是“追养继孝”,是养和孝向死亡之后的进一步延伸,所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周礼》中记载:“以吉礼祀邦国之鬼、神、祇”,吉礼就是祭礼,祭礼的祭祀对象有三种:人鬼、天神、地祇。天神称祀,最重要的是昊天上帝,还包括日月星辰和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地祇称祭,包括社稷、五祀、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人鬼称享,主要是祖先,后来也包括先圣、先师、先贤。在这些对象中,天神和地祇都只有特定的人物能够祭祀,如天子祭昊天上帝、皇地祇,诸侯祭自己封国境内的山川,而只有人鬼,是每个阶层都能参与的祭祀。正如朱子所说:“盖人之生,无不本乎祖者,故报本返始之心,凡有血气者之所不能无也。”每个人皆有自己所出的祖先,因此每个人都能、都需祭祀自己的祖先,所以祭祀祖先成为最为普遍的祭礼,上至天子下至庶民,皆行此礼。祭礼的意义不在于求鬼神之佑,而与孝、与返本报始的人文道德相关联,祭祀先祖成了厚风俗、正人心的重要途径,充满了刚健自励的人文主义精神。

  清明节祭礼表达的人文精神,成为中国文化中的精神伦理,并在统合多种宗教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佛教初传中国时,其鼓励出家、不婚不育的出世态度,与主流的儒家精神格格不入。正是从孝入手,佛教找到了自身中国化的途径。《牟子理惑论》称出家修行能够使“父国受其祚”“父母兄弟皆得度世”,这就是仁孝。在《佛说盂兰盆经》中,孝道与佛教的宗教供养仪式相结合,进入实践层面,从而使佛教仪式获得了更为广泛的文化基础。庐山慧远大师以佛教的慈悲精神与孝道相结合,区分了所谓“世间的孝”和“出世间的孝”。“世间的孝”就是传统的孝道,关注父母的世俗需求,而“出世间的孝”则是佛教以更高的出世为目标,虽然出世入世有所不同,但孝之精神则为一,都同样是为了父母。这一思路实际上参考了道教的观点,道教认为,使九玄七祖俱得超升,就是对先人最大的孝敬。所谓最大的孝就是一种“出世间的孝”,是一种不同于世俗精神的宗教理念与传统孝道精神的结合。

  孝道伦理是中国文化中宗教和人文精神的重要结合点,它融合了对人死后有不同看法的冲突,融合历史形成的具体礼俗差异,给予不同地域、不同族群、不同阶层、不同宗教的人以足够的自由度,以不同的形式和礼仪表达同一种精神理念。

  汇聚儒释道精神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历数千年而不倒,正在于其能够“返本报始”,始终传承其基本伦理,砥砺自强,生生不息。祭礼具有很强的宗教性礼仪形式,又有着深刻人文主义内涵,其受恩思报、不忘所出的内在道德精神,超越了具体的历史礼俗的变迁和可能的宗教性冲突,造就了精神和文化共同体。

  冬去春来,万物复生。清明节扫墓,表达的是返本报始之情感,是一代又一代人的文化传承,追思的是先人,却寓意着新人的生生不息。中华民族世代绵延,文化昌盛,正是此生息不停的人文精神的体现。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

《中国民族报》(2021年3月30日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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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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