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宗系统:十大工程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来源:中国民族报 记者 孙文振 通讯员 张金钰 发布日期:2022-02-2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随后,浙江通过了《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浙江的光荣使命。”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鲍秀英表示,浙江省民宗系统将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专门制定了《浙江省民宗系统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浙江将培育十条各民族共同富裕团结进步精品带、百个民族乡村共同富裕点、千名共同富裕带头人、万家共同富裕户,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均可支配收入进入全国120个自治县第一方阵,民族乡村与全省同步走向共同富裕。

  为实现上述目标,浙江省民宗委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实现共同富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等四大主要举措及其重点实施的十大工程。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样板工程。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联合统战、宣传、教育等部门在全省高校、科研机构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重点培育工作。到2025年,培育10个以上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培育和挖掘各地在促进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和宣传教育功能的文博、革命历史、旅游文教等场所,重点培育10个以上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网上阵地建设,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活动,培育10个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团结进步网络宣传推广人。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升工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体系平台建设,推动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到2025年,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0个左右,打造省级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培育单位400个左右。培育“浙里石榴红”品牌,到2025年,全省重点培育百个“石榴红”家园、百个“石榴红”驿站、百个“石榴红”工作室、百个“石榴红”志愿服务队、百个“石榴红”宣讲团等,实现全覆盖。

  实施对口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共建示范工程。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平台建设,协同人力社保等部门定期在对口帮扶民族地区举办劳务招聘会,全面建立与对口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合作共建机制。认真履行浙江省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协助做好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集体来浙务工工作。大力培育民族团结的“金种子”,协同教育部门总结推广长兴县新疆中职班“四融”教育模式,逐步提高民族班学生融合教育水平,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

  推动各民族实现共同富裕

  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程。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族群众饮水思源,挖掘一批各族群众创业致富故事。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加强,以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村为重点,加快在产业升级、财政收入、居民就业和增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帮扶政策延续深化,引导山海协作、支持山区26县发展等省内帮扶协作政策更多惠及民族乡村。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共富示范培育,建设各民族共享的美好家园。

  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新通道建设工程。开展民族乡(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行动,推动民族地区绿色动能持续增强,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到2025年,力争有5个民族乡(镇)建立常态化GEP核算制度和GEP应用体系。开展民族乡村精品农业建设行动,支持民族乡村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升级版,提升“丽水山耕”“景宁600”等生态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开展民族乡村新兴产业建设行动,支持民族乡村推进农文体旅游融合。

  实施升级版“双百村”结对工程。发挥政策帮扶优势,通过政策差别扶持、区域“山海协作”、社会鼎力支持等“三位一体”的帮扶机制,明确18个经济发达县(市、区)和22个省级单位结对帮扶18个民族乡镇。发挥统战资源优势,以资金和项目持续帮扶经济相对薄弱民族乡村,继续深化和拓展宗教界结对帮扶民族乡村振兴行动。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实施民族文化活动价值转化工程。推动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向民族乡村延伸,到2022年,5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实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全覆盖,创评10个省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基地,打造5个以上在全国有竞争力的优势项目。推动民族民俗文化品牌建设,鼓励扶持民族特色文创产业发展。推动民族工作领域交流平台建设,支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和苍南县海峡两岸各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建设,创新开展省际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

  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强基工程。全域化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开展交融共享的社区邻里文化工作载体建设,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建设民族融合展示馆、民族文化共享大舞台、民族团结主题公园等群众性文化共享平台,形成一批具有民族交融共享窗口效应的文化展示阵地。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高质量推进全省民宗系统数字化改革工程。按照“理清堵点、找准切点、打造重点”工作思路,通过民族事务治理全域数据集成,全流程业务重塑,多部门多跨协同,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小切口大场景应用,科学谋划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应用,推动重大改革落地见效,到2022年建成“浙里石榴红”“浙里畲乡共富”等两大场景,到2025年建成全国民族领域数字变革高地。

  深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建立健全推进民族工作领域管理服务体系,到2025年,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社区民族工作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民族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域政策法规体系,制定或修订《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制度规章。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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