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始终突出一个“融”字,推进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在空间上融合。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为抓手,落实就业就学政策,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在学校实施混班混宿管理模式,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在社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企业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各民族互嵌式融合发展。
在发展上融通。依托京蒙协作机制,深化全方位多领域合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2022年,呼和浩特市申报北京市和门头沟区协作帮扶项目22个,争取援助资金4312.8万元,重点支持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武川县,重点投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公共事业、人才培训、示范创建等领域,促进各族群众共富共享。
在文化上融会。从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创新交融入手,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融入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打造“敕勒川”等特色文化品牌,推出“昭君和亲路”等国家级特色精品旅游线路,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在情感上融洽。从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实践活动入手,通过各族群众结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宣讲和谈心谈话、持续推动解决群众困难、经常性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将团结融合理念融入各族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引导各族群众做和睦邻居、交知心朋友、结美满姻缘。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供稿)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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