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敦煌壁画描绘的市井生活。图片来源:敦煌数字藏经洞

《丁酉年(937)正月春秋局席转帖》。图片来源:《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一)》

《显德六年(959)正月三日女人社社条》。图片来源:敦煌数字藏经洞

热播剧《唐朝诡事录之长安》(以下简称《唐诡》)“去天尺五”一案中,“探案小组”卢凌风和苏无名与“安社”成员斗智斗勇。“安社”是剧中长安城具有影响力的商人联盟,成员既有粟特萨保“史千岁”,也有汉族商人陈崇、马奎等。“安社”成员在商业上相互帮衬,通过各种手段共谋利益。
“社”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文书中记载为“社”或“社邑”。社邑自西周兴起,通常是基于地缘与情感认同建立的民间自治组织。那么,唐宋时期的社邑是不是像剧中的“安社”一般唯利是图、自私自利呢?依据敦煌社邑文书记载,并非如此。
社邑成员如何构成?
敦煌藏经洞文献中保存了400余份社邑文书,包括社条、社司转帖等多种类型,为还原唐宋百姓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原始资料。这些文献中所见的社邑,既可基于共同信仰设立,也可基于社交、水利设施修缮或其他互助需求建立。
“社条”作为约束社邑成员的规范依据,由社员协商拟定并共同遵守。根据“社条”的约定,社员在春秋局席、营葬、纳赠等事务中,既在物质上相互扶助,也在情感上形成高度认同。这就使社邑成为各民族相互信任、互帮互助的重要组织。
基于制度更迭、地理区位与文化交流的多方面形塑,敦煌的居民结构呈现多民族、多行业的特点:有粟特人为主的康、安、史、石、米等姓,回鹘人的翟、李等姓,鄯善人的鄯姓,焉耆人的龙姓等……这一居民结构特点在敦煌社邑文书,尤其是社司转帖这类“召集令”中,得到充分体现。
敦煌文书中有壬申年十二月间的三份社司转帖:社邑召集全体成员携带饼、粟等物品,在指定时间分别到“曹”家酒店、“安”家酒店,参与社邑聚会。以廿二日转帖为例,应邀的17名社员中,曹姓有3人,其中1人为社官;安姓3人,其中1人为社长。
三份转帖出现了史、康、米、何等姓的粟特人,也有罗、唐、白等姓的其他少数民族,还有宋、令狐等姓的汉族居民。从聚会地点来看,“曹”“安”二酒店名具有典型的粟特“昭武九姓”特点,酒店应当为在敦煌经商的粟特人所开。
在另一份“召集令”《丁酉年(937)正月春秋局席转帖》中,社邑邀请社员共赴春秋局席。拟应邀的50余名成员中,有20余名僧人作为社员参与。
从各民族社员的交往聚集,到寺僧与百姓的对谈交流,社邑成为各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场域。
社邑聚会都干啥?
“社”的本义是社神,即土地神。“社”原指祭祀土地神的地点,后来指代祭祀土地神的节庆,每年春秋各举行一次,称为“社日”。“春社”通常在春分前后,祈求五谷丰登;“秋社”则在秋分前后,感恩土地神所给予的丰收厚赐。
敦煌出土的社司转帖中,围绕春秋二社举行“春座”“秋座”的居多。除祈福与信仰交流的聚会外,还有修造水利、助葬等互助活动。社邑也成为人们建立互助互信关系的重要媒介。
以《社人贺保新父身故转帖》为例。粟特人贺保新的父亲去世,社邑发帖召集社员帮忙,该帖落款应邀的社员共有51人。除了曹、史、康等姓社员,也有官员“押衙”。按社条要求,社员除纳赠“净丝褐色物三丈,柴粟饼油”外,还需协助贺保新操办丧仪。
这一情况并非个例。《显德六年(959)正月三日女人社社条》中也规定“社内荣凶逐吉,亲痛之名”之时,社员均需“不捡厚薄”,如亲人一般,支援粮食、酒等物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祭祀与生死均是百姓世俗生活中的重要事项。从敦煌文书可以看到,社邑成员的互助是超越民族与行业的。有社员遭遇变故时,社邑迅速动员,积极给予物资上的支持与行动上的互助。这既体现出当时的人们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也反映出各民族对中国传统文化及风俗的适应及认同。
社邑如何凝聚成员?
社邑中的互助与认同,不仅体现在物质上的扶助,更体现在情感上的凝聚。
在敦煌社邑文书中,“礼义之乡”“每习儒风,皆存礼故(教)”“禀礼义以立身,首(守)忠孝以成性”等表述较为常见。社邑尊儒习礼的氛围浓厚,他们将儒家“礼义”视为立身之本,将“忠孝”视为良好品行,两者皆是社员须共同遵守的道德指引。
社员对于“礼”“义”与“忠孝”的认同与尊崇,奠定了其肝胆相照与思想认同的基础,这些原则也成为社邑互助中被反复实践的道德义务。
随着社员的深入交往,“义”逐步成为联结不同群体的精神纽带:“大者如兄,小者如弟”“一家之内,各各总是弟兄……便供亲兄弟一般绖举”等。不同民族社员之间不仅有“义”,更产生了如亲兄弟般的情感连接。社员通过制度化的社交与互助行为,将“社条”内化为一种更深刻的情感网络。
由此可见,社邑不是《唐诡》剧中的单一的利益共同体,而是一个基于规则认同与情感共鸣的早期“民间共同体”。社邑成员在长期的互助协作与集体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塑造了一种基于共同生活经验与社会交往的认同。这为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来自日常生活的微观实证。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本文为西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社科)-人文社会科学振兴研究基础专项-青年成长项目《互动与交融——契约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阶段性成果。】
网站声明
本网站是国家民委主管的大型公益性网站,所收集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也不具有任何商业目的。如果您发现网站上内容不符合事实或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电话:010-82685629 电子邮箱:zgmzb@sina.com
感谢您对我网的关注!
最新新闻
010-82685931 ALL RRGHTS RESERVED
zgmzb2000@sina.com 京备案号: 京ICP备0505846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575号
中国民族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3 中国民族报社新媒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