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业创新激发内生动力 助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周波 蔡建刚 发布日期:2021-04-2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产业基础薄弱、青壮年劳动力外流是制约民族地区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此,要以创业带动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

  勇于创新,补齐农村创业在项目、主体、服务上的短板

  项目创新。在项目的选择上,要树立市场意识,紧盯消费需求,既要善于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方法,拓展新市场,发掘新机会,也要善于引进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不断提质增效,建构比较优势。要主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下功夫,不断匹配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满足人们由吃得饱到吃得好、吃营养吃健康的转变。要依据当地的优势资源和条件,努力培育特色种养业,适当扩大种养规模,不断精进种养技术,在稳固基本盘的基础上,开展特色农产品的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创新特色农产品的消费和销售形式,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促进优势产业集聚,逐渐形成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在内的全产业链运作模式。创业者要深入挖掘民族地区特色文化、自然资源的产业价值,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非遗展示、民俗体验、耕读教育等方面下功夫,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市场、有口碑的精品项目,把客人引进来,将产品推出去,努力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主体创新。农村创业,要努力吸引、帮扶、培育新的创业主体,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是基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信心而主动选择到农村发展的人,对政策和市场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将技术与产业相结合,勇于带领群众谋发展。民族地区要创造条件,既广泛吸引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特派员、农村实用人才等作为创业带头人开展机会型创业,也要引导一批当地农民在政策引导、农技人员帮扶下开展生存型创业。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开展二次创业,让这些主体成为活跃农村经济、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生力军。

  服务创新。创业成功固然与创业者的个体因素有关,但是基于创业过程的研究表明,资源基础和外部环境也是影响创业成功的关键因素。扎实做好创业所需的各种外部服务工作,加强对创业过程的扶持和管理,可以将创业成功的偶然性转变为高频高发的必然性。在这样的思路下,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金融企业、科研院所、各类社会组织等协同努力,推动服务创新,共同构建农村创业支持体系。具体措施可以包括创业前的培训与辅导、行业大数据共享、项目评估,创业中的简化创业手续、优惠贷款、创业园区入驻,创业后的经营协助、技术辅导、销售促进、税收减免等。同时,搭建城乡人才、技术、资金等双向流动、持续交流的平台和通道,完善区域合作互助、区际利益补偿等机制,开展对口支援,落实“万企帮万村”行动,打破制约农民农村成功创业的瓶颈。

  发挥创业的示范、聚集和品牌效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示范效应。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通过发挥示范效应,激活、带动和引领更广泛的创业活动。就示范的类型来看,可以是基于个体的创业典型示范、基于项目的创业经验示范、基于创业基地的创业园区示范,也可以是产业融合、科技兴农、电商助农等发展模式示范;从示范的范围来看,可以递次推进,按照乡、县、市、省、国家的顺序,逐渐扩大影响范围;从示范的方式来看,可以综合采用表彰、授牌、报道、讲座、著书等多种办法,对创业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宣传,更好地推广经验和规避创业风险。

  聚集效应。同一产业,越多的生产者聚集于一定的空间,越有利于该产业所需求的资源要素聚集,从而进一步降低成本。同时,产业聚集能够带动更多的上下游合作者,推动产业内部分工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整体竞争实力。地方政府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分产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精准解决产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恶意压价、以次充好、供地紧张、人才资金匮乏等问题,帮助建立行业标准,加大要素资源的投入,建设专门的产业园等,支撑并助推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品牌效应。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建设区域公用品牌,是倒逼产业分工、开展错位竞争,推动产业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有效方式。民族地区要将推动创新创业工作与品牌创建工作相结合,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为核心的农产品品牌格局,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借助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充分利用电商、“互联网+”等新兴手段,加强品牌市场营销。同时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优质品种的培育和引进,加快技术创新和分工协作,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标准化栽培示范基地等,加强农产品品质管控,诚信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快完善管理制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三大配套,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管理制度配套。政府是规章制度的制定者,是地区发展、民生保障的负责人。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释放制度红利,切实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为创新创业保驾护航。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以规划为导向、以规划作约束,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因为产业方向的大转弯、大变向而挫伤创业者的积极性。同时,要尽快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弊端,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完善涉农企业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对乡村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做好防范化解“三农”领域重大风险工作。

  基础设施配套。强化顶层设计,根据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类村落类型,合理调配资金,设置投资规模。夯实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基石,完善各项农用基础设施配套,因地制宜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村创新创业产业园、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园等,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继续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公路桥梁、用水用电、农厕改造、垃圾排污处理等生活相关的基础设施,完善休闲娱乐、健身运动、公共文化等民生消费升级领域的基础设施,完善包括互联网、5G在内的科技创新领域的基础设施,确保农村成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的重点。

  公共服务配套。要依据自身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人文环境、现有产业基础等,因地制宜地找准发展的突破口。要着力补齐农村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短板,完善农村保险、养老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配套,努力将农村打造成为留得下、待得住、干得好的创业乐园。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湘黔桂三省坡侗族连片贫困区失地农民就业状况与创业扶持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6CMZ034)阶段性成果。】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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