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治理,促进民族团结——以内蒙古为例
来源:中国民族报 王晶冉 发布日期:2022-05-3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社区是各族群众共同的家,民族团结一家亲。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社区环境”。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细胞,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民族工作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内蒙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组织体系。近年来,内蒙古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组织引领力,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推动社区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各社区不断完善民族工作组织体系,许多社区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协调小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等,设立组织机构,落实落细责任。

  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内蒙古建立完善民族政策法规学习、联谊联络、矛盾纠纷处理等制度,覆盖民族团结工作各个方面,这些制度的确立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特征是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整合汇聚各方资源下沉社区,建立社区党委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社区可以利用的资源、可以拓展的资源、可以整合的资源,综合考量社区实际,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使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提升服务水平,以改善民生增进民族团结。提升服务水平,帮助各族居民解决困难,是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方面。内蒙古注重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扶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一系列民生行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有效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形成以民生大改善促进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全覆盖,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建立人员信息库、提供技能培训、规范用工行为、开展纠纷调解等举措,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创业,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调动社会力量,促进共建共治共享。一是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群团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内蒙古引导各群团组织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青少年、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面,覆盖到各类人群。二是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作用。结合社区需求,促进社会组织的孵化与建设,加大社会工作服务采购力度。鼓励社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建立社会组织,邀请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进驻社区,建立差异化的服务体系,有效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社区。三是发挥好社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的作用,引导大家共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创新日常工作方式,增进“五个认同”。内蒙古各社区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如,组织开展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等为主要内容的座谈会、联谊会等,讲好民族团结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为契机,开展庆祝活动,增进“五个认同”;依托社区舞蹈队、合唱团等团体,开展文艺活动,促进邻里和谐。

  【作者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本文系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课题(2021ZZB030)阶段性成果。】

(编辑: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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