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印发: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2-12-29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日前联合印发的《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提出,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三年行动》明确九大主要任务: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融合;打造特色乡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三年行动》提出,坚持“管脑子”与“管肚子”两手抓,“富口袋”与“富脑袋”并重,正确把握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促进各族群众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立足发展、保护利用。民族村寨既是保护对象更是发展资源,挖掘利用民族村寨特有的文化生态资源,促进群众增收,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出一条有特色、可持续的发展路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民族村寨建设和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族村寨旅游发展建设。村民主体、自力更生。坚持民生为本,尊重村民意愿,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的文化自觉性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年行动》的主要目标: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设1000个民居特色鲜明、人居环境优美、产业支撑有力、文化氛围浓郁、民族关系和谐的传统村落型、城镇依托型、民族文化型、景区带动型、田园观光型、康体养生型、休闲度假型、非遗传承型、产业支撑型、沿边跨境型、红色旅游型等特色旅游提升示范村。打造以乡村文化站(点)、农耕文化展示馆、乡村文创基地、乡村文明实践站(中心)、精品农家乐、特色民宿、生态庭院等为支撑的乡村旅游新产品,构建“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新格局,成为乡村振兴的亮点、产业发展的龙头、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载体。

  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村内道路实现硬化、饮用水安全率达到100%、广播电视入户率达100%、特色民居占80%以上,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基本建立。群众收入稳步增长。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旅游收入贡献率达50%以上;村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年收入超过所在县平均水平,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载体的活动广泛开展,形式不断创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推动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集中展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迈向现代化的时代风貌。  (滇民)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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