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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史问绩】“天下清官第一”,究竟有何立身之本
来源:中国民族报 狄鸿旭 谷孟珍  □ 狄鸿旭 谷孟珍  发布日期: 2026-06-12 浏览(0)人次 投稿 收藏

今济宁段运河。图片来源:“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

张伯行像。资料图片

福州鳌峰书院旧址。图片来源:《福建档案》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

  清代名臣张伯行,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被康熙誉为“天下清官第一”。为拒绝送礼者,他亲笔撰写《却赠檄文》,张贴在居所门前及巡抚衙门。那些送礼者见此犀利檄文,不敢自讨没趣,只得悄然离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张伯行的故事。2014年3月18日,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总书记专门提到张伯行的《却赠檄文》,指出“这也可以作为一面镜子”。

  张伯行一生为官,始终以清廉刚直著称,是流芳百世的一代廉吏。那么,在明争暗斗、贪腐成风的清朝官场,一个不贪不占、甚至有点“不近人情”的清官,究竟有何立身之本,让皇帝和百姓都对他交口称赞?

  崇廉守节:以“不取一钱”立身处世

  出生于官宦世家的张伯行,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考中进士,由此踏入仕途。他历任福建巡抚、江苏巡抚,最后官至礼部尚书。其任职的地方多是富庶之地,手里权力不小,可他对“钱”这件事,较真到了极点。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张伯行升任江苏按察使。按照当时的官场陋习,新任官员需给巡抚、总督等上司送礼。面对这一不成文的陋规,张伯行断然拒绝,直言:“我为官,誓不取民一钱,安能办此?”即便因此得罪上司、引来非议,他也不为所动,始终坚守本心。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刚刚调任福建巡抚,张伯行便遇到“奢华考验”。他发现衙署内帷帐为锦绣、器皿为金银,经询问得知是当地按旧例准备的。他当即痛斥此举,随后下令将所有奢华陈设全部撤除,仅留前任官员遗留旧物使用。

  张伯行从福建调任江苏巡抚后,整肃官场贪风,严禁徇私舞弊,不得上下互相馈送。即便如此,仍有人“顶风作案”,甚至以献画为名,暗藏金条行贿。为杜绝官场馈送之风,张伯行亲撰《却赠檄文》,张贴于住所与衙署大门,公私分明、字字铿锵,让那些对送礼行贿心存侥幸之人,再不敢有非分之想。

  这篇《却赠檄文》,全文仅56字,共用了8个“一”字,申述了关心百姓疾苦、注重个人名节、反对送礼行贿的主张,体现了张伯行廉洁奉公的做人原则与道德操守。后来,这篇檄文广为传诵,被视作为政清廉的“金绳铁矩”。

  张伯行的清廉不止在官场,也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达到了“不近人情”的程度。他家中的用度多从河南老家带来,甚至包括蔬菜米麦、布匹家畜等日常必需品。他的官邸四壁萧然,仅设一桌一榻,有人写诗赞叹:“一架绳床供众同,坐虚使院仰清风”。

  这些细节反映出张伯行对“一丝一粒”的坚守,成为他严守廉洁防线的生动注脚。也正因如此,康熙皇帝夸他“居官清正,天下所共知”,雍正皇帝亦赐他“礼乐名臣”匾额作为褒奖。

  崇实为民:以“实干笃行”纾解民忧

  张伯行虽以清廉立身,但绝非“佛系”“无为”之人。恰恰相反,正因为不贪不占,他干起实事来格外硬气。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黄河突发决口,张伯行的家乡仪封城北堤坝被冲毁,洪水肆虐,民不聊生。彼时正在家乡守孝的他,挺身而出组织民众抢险救灾,亲察水势,以麻袋装土填堵决口,日夜坚守堤坝,最终保全一城百姓。

  河道总督张鹏翮赏识张伯行的治河才干,奏请朝廷,让张伯行参与治河。此后,张伯行督修黄河南岸河堤200余里,筹划水道,使蓄泄得宜、漕运畅通,成为名副其实的治河能臣。他还结合治河实践,提炼“疏、浚、筑、塞”四字治河诀,著成《居济一得》,为后世治河提供宝贵借鉴。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张伯行在山东济宁道任职时,当地遭遇大饥荒,百姓流离失所。他心急如焚,先从老家运粮米、衣物救济灾民,又果断打开官仓,发放两万余石粮食。山东布政使责备他“专擅”,要弹劾他。他反问:“仓谷重乎,人重乎?”一句话,堵住了所有人的嘴。

  在福建巡抚任上,张伯行发现当地人多地少、粮食难以自给,商人则趁机囤积居奇,致使米价暴涨。他连出几招:奏请朝廷拨银五万两,派清廉官员赴湖广、江西购米平粜;严禁本省米粮出海;设置社仓鼓励捐谷储粮。最终福建米价“直减三分之二”,老百姓再也不用饿肚子。史载其“终闽任,民无阻饥之患”。

  担任江苏巡抚时,适逢淮安、扬州、徐州三地遭遇严重水灾。张伯行亲赴灾区,与百姓同甘共苦,并制定《淮扬徐三属赈济饥民条约》,严令赈灾银两五日内发放,派人巡查严防克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百姓身上。

  不管是在山东、福建还是江苏,凡逢灾害,张伯行总是把百姓放在首位。一个“民”字,始终是他为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刚正兴教:行“大道”泽被后世

  张伯行深知,光靠惩贪远远不够,还得依靠教化。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张伯行在福建创建鳌峰书院,旨在汇聚“笃志好学、材良行修者”,对其“萃而教之,以成其器”,进而“为国家储用者也”。这种以教化为根、以人才为本的政绩观,恰恰是他心怀天下、情系百姓的集中体现。后来,清代名臣林则徐在鳌峰书院求学7年,师从陈寿祺等巨擘,终成一番伟业。

  张伯行不仅清廉实干,还刚正不阿,一身正气。谁触犯了老百姓的利益,他就跟谁硬刚到底。康熙五十年(1711年),江南乡试爆发“辛卯科场案”,主考官徇私舞弊,士子愤而将贡院匾额改为“卖完”,意为科举取士的名额已被官员卖完。

  时任江苏巡抚的张伯行审理查明,两江总督噶礼深度涉案,且贪腐之行累累。彼时噶礼权倾朝野,很多人劝张伯行“明哲保身”,但他不惧权贵,据实参奏噶礼“营私坏法,秽迹彰闻数十事”,请求朝廷革职查办。噶礼反咬一口,奏劾张伯行七大罪状,遂引发震惊朝野的“督抚互参案”。

  朝廷核查此案时,多数官员畏惧噶礼权势,认定其无罪。康熙皇帝却直言,“伯行居官清正,噶礼操守朕不能信”,最终查明真相,革职噶礼,复张伯行原职,亲赞其为“天下清官第一”。

  雍正三年(1725年),张伯行病逝,雍正帝赠谥“清恪”,意即为官清廉、恪勤职守,精准概括了张伯行为官为人的一生。下葬之日,他的家乡仪封城万人空巷,众人恸哭送别,足见他在百姓心中的分量。

  坦坦荡荡做官、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为官从政几十载,张伯行将崇廉崇实的理念融入治理决策,用一生的实践诠释了传统士大夫的政绩追求。这种“以百姓为心、以清廉为骨”的政绩观,即便穿越数百年时空,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作者简介:狄鸿旭,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央民族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谷孟珍,西藏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编辑: 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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