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噶尔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这是继脱贫攻坚后,中央层面再度向我们发出“政策红包”。
“十三五”期间,凉山州累计减贫24.8万户、105.2万人,实现2072个贫困村退出和11个贫困县摘帽,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下一步,就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是用好用足“五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政策,突出产业培育和就业促进,实施脱贫村产业提升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防止返贫同时,坚持高质量发展之路,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区域协同发展、坚持开放合作,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结合凉山州实际,建议国家层面支持凉山州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在农村公路建设、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布局、民营企业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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