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以内蒙古的实践为例
来源:中国民族报 王秀青 发布日期:2022-09-2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载体,是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平台,是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社区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社区环境。

  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内蒙古突出基层党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引领作用,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党建。健全社区党组织架构,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各类志愿队伍和服务组织联合运行的体系,把打造亮点、培育品牌、深化提升作为开展创建工作的主要措施。如,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克尔伦社区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整合居委会、结对共建单位、物业办、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力量,形成“党建+民族团结+N”创建模式。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居民自治。内蒙古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主体作用,建立民生圆桌议事制度,定期组织社区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等召开议事协商会议,就群众关心的问题、遇到的困难共商共议。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兴科社区建立“民情茶馆”,把“话筒”留给居民,把“听筒”留给党员干部,收集和研究解决居民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构建跨部门协同载体。内蒙古积极探索“党建共融”治理机制,通过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推进街道社区党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党建、辖区各类行业组织党建相互贯通、相互联结,形成“1+N”党建工作体系。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赛克社区坚持问题导向,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充分整合辖区内17家驻区单位及社会组织的人才、信息、阵地等资源,完善联盟议事决策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问题共商、机制衔接,切实将机制创新转化为工作实效。

  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

  提升创建进社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嘎查、村(社区)考核验收标准》等,制定《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工作方案》。各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小组,明确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具体内容等,细化具体任务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完善基层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宣传政策、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基层社区矛盾处理平台,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形成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工作模式和基层社区矛盾处理机制,把矛盾处理在基层、问题化解在基层,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制。灵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众筹、社区公益基金等多种方式,发展和培育社会组织。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共同开展互助养老、妇女儿童保护、困难家庭帮扶、残疾人康复、家庭邻里矛盾化解、下岗再就业保障等工作,推动形成社区治理新格局。如,科右前旗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引入专业化社会工作队伍,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构建起“项目+协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常态+动态”等服务体系。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把更多资源下沉到社区。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内容。内蒙古坚持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社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社区服务触角伸向各领域,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如,乌兰浩特市都林街道腾飞社区以“一居一品”特色服务平台、基层社会治理指挥服务平台为载体,打造一站式服务大厅和一站式办事流程,为各族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建平台。内蒙古注重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通过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举办居民课堂等,引导各族群众交知心朋友、做和睦邻居。如,许多社区组建艺术团,开设书画、手工、音乐等社区“小课堂”,丰富居民生活,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宣讲党的政策,厚植家国情怀,增进“五个认同”。

  把创建工作与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紧密结合。内蒙古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解决各族群众在住房、就医、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更好造福各族群众。如,兴科社区组织开展妇女手工技能培训,打造“5分钟家门口就业圈”,帮助辖区妇女实现就业增收。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本文系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基层治理互嵌的探索”(批准号2022ZZC073)阶段性成果。】

(编辑: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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